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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细节:
房改房、安居房、经济适用房买卖
办证须知
☆需提交材料:
1、 房屋所有权证;
2、 卖方夫妻及买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,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;
4、 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;
5、 房地产买卖契约;
6、 上市交易准入证;(在洛阳市住房委员会申请办理)
7、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;
8、 卖方结婚证复印件;
☆ 办事程序:
☆ 买卖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、身份证、上市交易准入证、产权界定卡复印件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买卖契约及申请审批书。
1、 买卖双方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、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,经工作人员审核后,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察评估。(现场勘察评估时买卖双方本人须到场)
2、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。
3、 买卖双方交纳契税、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。
4、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。
收费标准
交 易 服 务 费
契 税
评 估 费
土 地 出 让 金
6元/m3(双方各半)房改房减半
4%(买方承担)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
1.5%(卖方承担)
按照地段12元/㎡-50元/㎡的标准收取
办结时限:
所需材料齐全,现场勘查评估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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