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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具体细节:
私房买卖办证须知

私房买卖办理须知
☆需提交材料:
1、 房屋所有权证;
2、 买卖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,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;
4、 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;
5、 房增买卖契约。
☆办事程序:
1、 买卖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。
2、 买卖双方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、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,经工作人员审核后,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察评估。(现场勘察评估时买卖双方本人须到场)
3、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。
4、 买卖双方交纳契税及手续费。
5、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。
☆收费标准:
房 屋 用 途
交 易 服 务 费
契 税
评 估 费
住 宅
6元/㎡(双 方 个 半)
(4%(买方承担)1999年8月1日个人购买普遍住宅契税减半征收
0.5%(卖方承担)
非 住 宅
总价的1%(双 方 各 半)

☆办结时限:
所需材料齐全,现场勘查评估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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